從家裡的客廳望著窗外,看到一間教堂巍巍矗立在眾多大樓中,顯得格外的壯麗;一眼望去,大大的字體寫著:真耶穌教會永福教會,尤其在夜晚的星空下,教堂的燈光四射,劃破了黑暗,顯得非常平靜與祥和,而十字架的光芒照亮了黑夜,像一盞明燈,引導著人們走向光明,那不是主耶穌的聖殿嗎?祂有醫治的大能,能顯神蹟!想到大約一年多沒去教堂敬拜神了,心裡非常愧疚。於是,隔天早上帶著癌末妹妹去永福教會祈求與接受按手禱告,盼望妹妹的病情能因神蹟而得醫治。雖然,最後無法挽回妹妹的性命,是我生命中所不能承受之痛,但冥冥之中,卻與永福教會結緣。於是,在神的帶領與弟兄姐妹關懷下,我持續到教會慕道,漸漸明白聖經的道理,要不要成為神的兒女,成了我思考的課題。
信而受洗才能得救,否則只是在冒險。決定受洗的前一週,在好消息頻道聽到大衛鮑森嚴謹的解釋「主耶穌要門徒受洗」的重要性;慕道將近一年,而我也剛上完造就班的課程,原本還在猶豫不決是否要受洗?然而今年3 月17日,在教堂裡接受按手禱告時,田傳道宣佈我得著聖靈,我心裡的喜悅無法用言語形容,原來神已揀選我了!我會靈言禱告與神說話,禱告時身體會震動,我深感奇妙!這不是符合聖經記載:「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,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。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,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,說起別國的話來」 ( 使徒行傳二章3~4 節)。那時,心裡甚是喜悅萬分,原來神揀選了我,聖靈充滿了我,難道我還不受洗與主有份嗎?因為受洗對基督徒而言,是意義重大的。更可喜的是,早晚都用靈言禱告,成為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;因為門徒當在主裏
喜樂,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,「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和感謝,將你所要的告訴神。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裏,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」( 腓立比書四章6~7 節) 。 由此可知,靈言禱告就是得聖靈的依據。
2013 年5 月4 日,教會出動八輛車,載著三位受洗者,前往太平鄉頭汴坑洗禮場。到達時,教會的弟兄們,早已佈置好一切,許多觀禮的弟兄姐妹們也都到場,像是參加一場莊嚴的聖會,心裡甚為感動!眼見河水清澈無比,心裡欣喜萬分,因為我將洗去原罪和本罪,成為一位全新的我!當我走進河裡,雙腳跪著浸入流動的河裡,低頭、雙手禱告著:「奉主耶穌聖名禱告,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」,然後田傳道用手按住我的頭,全身快速的往河裡浸入再出水面,
剎那間,那原罪與一切紅塵俗事加諸在身上與思想上的罪,也都被那活水洗淨了!那沁涼、輕鬆的感覺如釋重負,令我喜樂無比!令我欣喜若狂!經上說:「因為現在的我早已不是我,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!」舊事已過,一切都變成新的了,也因為只有主耶穌在我們還是罪人時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使我們有罪的生命,因悔改得以被饒恕。
從我家到永福教會,走路只需10 分鐘,教會就像我讀聖經的家一樣!這裡有我喜歡的造就班、查經班、熟諳聖經的長老們和信主已久的姐妹弟兄們,他們隨時都能把經文琅琅上口,值得我學習!而教會舉辦的中、老年團契,帶動了生活的情趣與增加各種知識的吸收;教會不定期的訪問團與旅遊,不但調適身心、增長見聞,進而與主內聯誼,弟兄姐妹們的互相關懷是很有意義的。已邁入花甲之年的我,卻有幸蒙神恩典,能在優雅的環境中學習與成長,一享聖靈的饗宴,得以喜樂與平安!願一切尊貴、榮耀、頌讚,歸於天上的真神。阿們!